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出卖方):***(公民身份号码:)。乙方(买受方):***(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详细事宜到达如下协议,期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甲方自愿发售的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号,登记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足理解,并乐意购置。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有关的费用与该房屋交易有关的契税、费用按国家和潍坊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所有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在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乙方同意甲方以拖欠其的***元首先抵顶部分购房款,剩余价款****元在扣除房屋过户前的水电、物业费用及过户期间产生的各项契税、费用后乙方分三期平均支付。首期定于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的30日内支付,第二期定于5月16日前支付,第三期定于9月30日前支付。第五条房屋交付(一)甲方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四)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标。第六条甲、乙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准时到场。(二)乙方义务1乙方准时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乙方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准时到场。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如1月31日前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自1月31日开始甲方需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同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30%的违约金。(二)如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30%的违约金。第八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处理争议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条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不动产登记中心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甲方:乙方:月日月日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