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置换)协议售房人:(如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购房人:(如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襄樊市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状况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襄樊市的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发售给乙方
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足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实状况无异议,乐意购置该房屋
甲方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的基本状况如下: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建筑面积:所在楼层:总楼层:使用性质: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第二条、成交价格及有关约定1、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整(¥
00),该房屋产权过户的有关费用由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根据是根据国家的有关原则收取
)2、家俱家电归属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付款、交房约定1、交付定金:乙方于年月日交来人民币(大写)整(¥
00)作为购房定金交给甲方
2、付款约定:(1)一次性付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约定于年月日之前乙方付房款币(大写)整(¥
00)交给甲方,并定于年月日之前去襄樊市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在房管局审核资料并签字过户
(2)假如乙方贷款,则按如下方式付款:首付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约定于年月日之前乙方再次付首付款币整(¥交给甲方
并定于年月日之前去襄樊市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在房管局审核资料并签字过户
尾款: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整(¥
00),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付给甲方,待结清房款后,甲、乙双方进行房屋交接手续
3、交房约定:(1)甲方应在腾空房屋,并与乙方进行交接,若甲、乙双方过户当于未交房,则乙方暂留尾款人民币(大写)整(¥
00),等交房时结清全款
(2)甲方应负责结清交房前的有关费用并保留原装修,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