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年月日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协议书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计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动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第三条:质量规定1、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原则》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动工前告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当是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抵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妥而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