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述廉制度的多角度思考实施好述廉制度,对于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使述廉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对述廉制度中的基本问题作进一步思考:思考之一
从法理学角度来看,述廉机制是一种“载体”制度
述廉是一种自律机制,依靠的是领导干部的自觉性
而仅有这种自觉是不够的
这就要求述廉制度必须与他律机制相互配合、有机互补,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在现实工作中,述廉制度要与政务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相结合,保证述廉的真实性;要与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保证评廉的科学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责任追究相结合,保证述廉的严肃性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述廉核心不在于“述”,而在于公开
述廉制度只是监督形式的一种,因而对述廉在防止腐败的社会意义不能期望过高
述廉制度的社会意义就在于一是以向社会公开来约束监督领导干部,二是向公众提供领导干部公开渠道,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最终形成成熟的社会监督大环境
思考之三:从行为学角度来看,述廉的关键障碍是信息不对称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之所以乏力,关键还是信息上的不对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从行为学角度来看,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是增加监督的角度,采用全方位360度考评
按照360度考评的要求,述廉的程序设计必须抓几个关键点:一是参评人员必须能够代表一切与被评主体有密切关系的群体,按照这些群体与被评主体关系程度确定代表数量,然后各自独立匿名对被评主体进行评议
二是必须由专业人员根据评议结果,对照被评者的自我评价展开分析调查,最终形成意见并向参评人员和被评者反馈
三是对评议结果必须有效运用,或表扬、或澄清、或整改、或惩戒,运用结果同样要反馈有关人员
这样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几个循环,构成一个循环的程序第1页共2页行为
思考之四,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述廉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