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附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乙方)(附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继续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的座落、构造面积及所属设施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重庆玉清寺圣马小区区单元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1-2.该房屋为室厅,面积约平方米
1-3.房屋内所属设施包括:二、租赁用途2-1.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化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3-1.租赁期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准期交还
乙方如规定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向甲方提出意向,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大写:)
4-2.支付方式:租金以现金方式于本协议签订时付清,并书面签收
五、保证金5-1.为保证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有关费用之准期结算,双方同意本协议的保证金为元(大写:)
5-2.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并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并不再续租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甲方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6-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电气费、有线电视费及清洁费等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准期缴纳
七、甲方义务7-1.甲方需准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7-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晰,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8-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8-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准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变化所租赁房屋的构造装修
8-4.未经甲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