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及单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络地址:联络地址:中介方(丙方):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天津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承诺共同遵守
协议内容如下: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状况1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天津市区的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既有装修及设施状况见第十条款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第十条款内容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根据
二、租赁期限1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能提前解约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准期交还
乙方若规定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种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此价格不包具有关税费)
2、该房屋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一次签订本协议同步,后来每次支付在上一次到期前天,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在签订本协议步,由于中介方在促成租赁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甲方须按房屋所在地区的收费原则向丙方缴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须按房屋所在地区的收费原则向丙方缴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
5%支付滞纳金
拖欠租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需按实际居住日缴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关押金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房屋钥匙交于甲方,同步甲方将此押金所有偿还乙方
五、租赁条件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