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到达此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甲方承租位于的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现甲方将其中的部分房屋(面积平方米)分租给乙方使用(分租区域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乙方承租仅限用于便利店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与甲方经营相似或类似有冲突的经营项目,也不得私自变化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一)租赁期为贰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协议终止后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租赁的房屋及设施
准期满乙方规定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规定,甲方若同意的,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原则元/月
(三)、押金:元,此款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款在协议期限届满,乙方不欠付租金、不存在违约情形且返还房屋及设施后五日内无息返还
第五条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1、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及环卫费用(含损花费用)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前述水费、电费等款项,由乙方在每个公历月结束后的五天内,根据表具记载的数量结合收费原则,向甲方支付,再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1、乙方应妥善保管出租的房屋,若有损坏,则应照价赔偿
2、对于房屋、设备设施等需要维修的,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转租限制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房屋,否则,应向甲方承担年租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第八条协议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有严重安全隐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且甲方不需承担责任:1、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