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限价商品房项目一期施工现场围墙施工协议甲方(全称):中天五建、中十冶乙方(全称):横山县白界乡土地海则村民委员会根据《协议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一期施工现场围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认真履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横山县限价商品房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围墙工程地点:陕西省横山县榆横工业园二、工程承包范围:横山县限价商品房一期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仅包砌筑人工费,其工作内容包括:人工挖沟槽、水坠砂地基处理、砌砖基础及砌墙身工作,围墙做法见统一设计图
施工机械、架材、辅材由乙方自备
三、协议工期动工日期:年10月5日竣工日期:年10月20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
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满足横山县限价商品房项目一期施工期间现场围档及销售广告设置规定
五、协议价款围墙砌筑人工费为:220元/m³,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元/立方米(含税人工费),工程量据实结算
六、工程验收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查原则、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
因乙方原因导致窝工、停工的,工期不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窝工、停工,工期顺延
2、围墙砌筑工程竣工后,甲方技术部门同监理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并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的,乙方必须提前告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
七、工程款支付按甲方同意的工程计价款,由甲方成本部门扣除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税金和乙方使用甲方的材料、配件、机械、车辆、设备、各项借款、代付款等及政府部门收缴的规定费用
八、工程结算经甲方验收,到达质量原则的工程数量、对其工程量进行决算,剩余的5%的质量保证金,在围墙投入使用正常后一次性付清;因质量原因导致围墙坍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会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