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征询服务协议书签订协议双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工程征询资格等级:专业:服务范围:证书编号: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提议书的征询服务工作,编制《工程项目提议书》及政府立项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下统称立项材料),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附件《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与征询服务工作有关的数据与资料。在协议期内,甲方进行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证、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应乙方。第二条乙方应在年月日此前,向甲方提交《工程项目提议书》及其他立项材料,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工程项目提议书》及其他立项材料,其目的为向发展与改革委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故乙方编制的汇报应当可以向发展与改革委部门直接提交,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毕有关立项工作,直本项目立项通过审批。乙方提交的汇报成果应符合有关部门有关项目提议书(立项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定、市场经济规律规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规定,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规定,做出概略分析论证,结合本项目及当地旅游产业的特点,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原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征询意见。汇报重要内容应包括:(1)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实状况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周围交通设施、旅游产业、旅游设施等状况;(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运用性的分析;(6)对也许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记录措施;(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第三条乙方应自行完毕与项目有关的外部调研工作(并在编制成果中予以体现、明确):包括国家政策、区域政策、旅游产业环境、有关技术原则与规范调查、交通量分析及需求预测等,乙方应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并就编制内容做有关解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研究汇报3份(含电子版)。第四条甲方如在协议期间重大变更委托任务或因提交的资料出现重大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的修改,导致乙方对研究汇报作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增长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协议,但若是较小范围的变更或修改的乙方不再此外收取费用。第五条费用支付条款参照项目提议书征询收费原则,经双方协商,本项目的总编制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乙方为完毕本项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有关税费等。《工程项目提议书》及其他立项材料通过审批立项后5天内以转账方式支付总编制费用款项,即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乙方收到编制费后当日应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乙方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第六条保密1、双方均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献私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状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编制完毕的汇报在甲方付清编制费用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甲方享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或向第三人提供该汇报。3、乙方依约完毕汇报或因违约、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须返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如有损毁,乙方需负责赔偿。4、乙方编制的成果若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无论任何时间任何状况下都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款1、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提交研究汇报时,每拖期一天,扣除总编制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天未提交本协议约定的编制成果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毕本协议,有关费用直接从本协议约定的总编制费用中扣除。2、乙方提供的研究汇报中出现错误,且错误属乙方导致,甲方有权扣除总编制费用的10%-15%,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且乙方须立即负责重新修改汇报。乙方提交的研究汇报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