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征询服务协议书签订协议双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工程征询资格等级:专业:服务范围:证书编号: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提议书的征询服务工作,编制《工程项目提议书》及政府立项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下统称立项材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附件《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与征询服务工作有关的数据与资料
在协议期内,甲方进行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证、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应乙方
第二条乙方应在年月日此前,向甲方提交《工程项目提议书》及其他立项材料,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工程项目提议书》及其他立项材料,其目的为向发展与改革委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故乙方编制的汇报应当可以向发展与改革委部门直接提交,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毕有关立项工作,直本项目立项通过审批
乙方提交的汇报成果应符合有关部门有关项目提议书(立项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定、市场经济规律规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规定,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规定,做出概略分析论证,结合本项目及当地旅游产业的特点,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原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征询意见
汇报重要内容应包括:(1)拟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实状况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周围交通设施、旅游产业、旅游设施等状况;(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运用性的分析;(6)对也许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
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记录措施;(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第三条乙方应自行完毕与项目有关的外部调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