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顾问聘任协议甲方(聘任方):乙方(受聘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协议期限和工作内容1、本协议有效期:自11月1日至2015月1日止(六个月)。协议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2、聘任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告知对方。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任乙方从事企业管理顾问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第二条岗位职责1、负责企业管理业务征询(包括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战略征询、业务流程);2、负责企业经营业绩提高;3、负责营销团体管理(业务部门和导师队伍);4、负责企业企业文化建设;5、负责企业营销方案筹划;6、负责企业人员培训;7、参与企业重大会议及活动;8、参与企业各项营销活动并进行现场指导。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1、工作时间:(1)、该岗位属于企业编外岗位不受企业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企业前台考勤处登记;(2)、乙方实行不定期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3)、每月保证至少工作时间为8天,局限性8天每天扣除底薪700元;2、劳动酬劳:底薪+提成(1)、乙方基本保底工资为6000元/月;(2)、提成:营业额45万以内按照营业额的1%总提;营业额45万至65万按照营业额的1.5%总提;营业额65万至80万按照营业额的1.8%总提;营业额80万以上按照营业额的2%总提。(3)、每月企业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罚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予以惩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惩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企业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5、认真履行与企业签订的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第五条聘任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任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2、聘任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任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任协议期满一种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经聘任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任协议可以解除。4、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导致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5、乙方规定解除聘任协议,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第六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行聘任协议发生争议,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规定处理。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