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落实教育部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社会东部,让家长放心
活动中心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定,实行“谁任教,谁负责”,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学员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执行,条文如下:一、培训安全1、任课教师有责任确保学员在教学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在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和教学场所进行全程安全管理,防止学生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2、任课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每期培训班开课前,应尽快熟悉家长,并用书面的方式与家长明确学员的接送方式,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活动中心规定的上课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上、下课时间
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教师,应填写调课单,经培训部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严防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4、任课教师在首次培训上课时,要结合自身专业课和学员年龄特点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提前把安全教育的内容送培训部备案,平时要经常提醒学员注意相关的注意事项
5、任课教师要管理好有关有安全隐患的教育用品,茶桶、热水瓶等容易造成学员伤害的物品要摆放在安全的位置
6、任课教师不能让学员任意使用用电设备,严禁学员带危险物品进入活动中心
要保证地面无积水,防止学员滑倒
7、任课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学生有患病迹象,要早了解、早报告、早治疗
学员出现传染病时,要早隔离、早消毒、力争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最低点
8、任课教师离开教室时,必须在所有的学员已按规定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应关闭所有的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1页共3页二、活动安全1、活动指导教师有责任在活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全程安全管理,防止学生进行有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