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转让协议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转让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甲方拟出让房屋坐落于[],[]幢[]层[]室
房屋构造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既有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1)房屋整体状况:一层8间砖混构造,二层5间砖木构造,瓦屋顶,另3间为二、三楼砖混构造
(2)门窗状况:一层出入门及服务厅为卷闸门,其他独立房屋均为木质一般门及木质玻璃窗户
(3)水电设施状况:齐备
第二条出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屋出让金为人民币元
由乙方在前支付给甲方
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保证发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室内既有家电、家俱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并由双方签订房屋及附属设施移交清单
(三)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变更(一)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若需变更协议内容,应书面告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期间内(书面告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导致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免责条件(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