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依法界定城市规划执法职责情况的报告成规管〔2006〕21号XX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依法界定城市规划执法职责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你办《关于依法界定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的通知》(成府法[2005]7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专人对现行城市规划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具体行政行为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填写的《XX市规划管理局执法职责》上报,请予以审定
附件:《XX市规划管理局执法职责》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1—附件:XX市规划管理局执法职责一、行政执法主体(一)XX市规划管理局执法职责: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工作
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城市测绘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城市规划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和调整的审查工作
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县以上政府所在地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规划和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
3、参与全市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的制定等
4、对全市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负责中心XX县区域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和工程第1页共13页竣工验收;负责核发“一书三证”(《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中心XX县区域的城市雕塑的选址定点;负责组织总—2—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规划方案设计招标
5、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及轨道工程、河湖水系工程以及给水、排水、通信、煤气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