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老龄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开创我县老龄工作新局面,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截止20XX年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4%,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县。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县老龄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加强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XX县区委打造“四个”建设总要求,着眼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业;坚持道德教育与法律约束相结合,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关心老年人的物质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相结合,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坚持统筹规第1页共6页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坚持为老服务与开发老年人才资源相结合,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三)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要求的老龄工作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康、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三、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一)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积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末,确保劳动年龄段以上90%的被征地老年农民纳入保障范围,按月享受保障金。推进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扶助制度。实施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实现养老保障体系制度全覆盖。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集中供养标准,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9%以上。构建新型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各乡镇结合城市化进程,科学规划布点,建设一批具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以适合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旧校舍、闲置办公楼等场所资源,兴办托老所,妥善安置留守在边远小岛上的老年人。各乡镇要根据托老所的实际入住人数,按比例给予每人每年适当的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给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第2页共6页(二)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