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重点工作督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县委督查工作,增强县委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县委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推动县委重点工作落实上发挥更大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是促进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决策执行意识、推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严格规范的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县委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县委效能建设、狠抓决策落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建立运转高效、作风扎实的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督查工作原则第三条县委督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突出重点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XX县区委工作重点,确定督查工作事项,确保县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有督必果原则
坚持决策必须落实、督查必有结果
各乡镇各部门对县委安排的督查事项,要及时研究办理,确保督查事项最终落实
(三)实事求是原则
督查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1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四)注重实效原则
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进决策的落实,讲效率、求质量,既严格程序、更注重结果
(五)分流承办原则
坚持分流承办、归口负责、整体协作原则,县委对督查事项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涉及几个问题的督查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承办单位积极办理,不拖不推,按时报告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督查任务
第三章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第1页共17页第四条县委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一)上级党委的中心任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党代会、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三)书记办公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县委主持召开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