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建省级园林城市指导方案为加快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步伐,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活动目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对于创优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集中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活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宣传思路,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合力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加快创城步伐,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休闲的“文化名城、秀美新城”
二、活动安排(一)XX县区重要路段的创城公益广告
县XX县区的各个出入口、重要节点及路口、主要街道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XX县区沿街单位设置宣传牌或者标语
(二)县内所有经营性质的长途运输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的适当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出租车座套统一印制广告宣传标语
XX县区公共汽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50%
(三)道路名牌公益广告
城内所有道路名牌设置创城公益广告,数量大于道路名牌广告总数的30%,其中,县城主要路段、人员较密集的地方公益广告数量力争达到占路名牌广告总数的50%以上
(四)窗口行业、执法执纪部门公益广告宣传
窗口行业、执法执纪部门的服务窗口、营业网点要制作、张贴、悬挂标语口号,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媒体公益广告刊播
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围绕“省第1页共2页级园林城市”创建,都要制作公益广告,每天在重要版块、重要时段进行刊播
政府网站要开辟专门版块,设置“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公益广告内容
(六)手机短信宣传
利用手机、小灵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