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数学数学归纳法知识精讲人教版一
本周教学内容:寒假专题——预习《代数》第六章的§6
12数学归纳法二
重点、难点:1
什么是归纳法
什么是数学归纳法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从数学中的推理方法谈起
在数学中,常用的推理方法可分为演绎法和归纳法两种
所谓演绎法就是从普遍性的规律(如概念、公理、定理)出发,去认识特殊的,个别的研究对象的方法,即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演绎法是数学中十分重要的方法,可以说,数学大厦就是主要靠演绎法构建起来的
其基本模式是三段论法,即:(1)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2)小前提:所研究特殊事物的特征;(3)结论:从已知的一般原理结合特殊事物的特征,做出判断
例如,(1)大前提:对函数y=f(x)定义域内的任意x,都有f(-x)=-f(x),则f(x)是奇函数
()小前提:,对定义域内任意,有,即
23333fxxxRxfxxxxxxxfxfxfx()sin()()sin()sin(sin)()()()()结论:是奇函数
33fxxx()sin归纳推理则是通过考察事物的部分对象而得到有关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即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
例如:观察下列各式:1121342213593213571642……通过对以上四个等式的分析,我们就把这四个等式中所蕴涵的构成规律提出来:“自然数中,前n个奇数之和等于n的平方”
即1+3+5+……+(2n-1)=n2,但这样得到的结论还只是一种猜想,其结论是否对任意自然数都正确,还有待考证
对于以上提出的等式:1+3+5+……+(2n-1)=n2的正确性,怎样才能证明它呢
无疑,如果我们能就n=1,n=2,n=3,……,逐个考察,验证,是个好方法,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自然数有无穷多个,即使我们穷其一生,也难以验证完
因此需另辟蹊径
用以证明这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