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条例制定部门:行政人事部制定:审核:制定日期:2017年2月9日实施日期:2017年2月15日版次:第3版文件单位:深圳市xx分公司发布12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保安勤务工作职责3第一条责任范围3第二条主要职责3第三条岗位职责3(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3(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4第三章保安员管理制度(一)6第四章保安员管理制度(二)7第五章保安员奖惩细则8第六章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10第一条火警事故10第二条台风来袭10第三条员工打斗事件10第四条打劫被盗事件11第六条偷金事件11第七条意外事故11第七章勤务制度11第一条交接班的制度11第二条请示报告制度11第三条勤务登记制度11第四条保密制度11第八章保安室管理办法12第一条保安室纪律12第二条保安设备的保管及交接12第九章附则1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检查、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行政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章保安勤务工作职责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