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承启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为保障本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保定市劳动和杜会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组织工作制度(一)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的制定与执行l、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类培训项目必须按照劳动和杜会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定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出学校的实施性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无统一培训计划、大纲的职业(工种),可根据培训目标,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期限和相关要求自行拟定
2、制定的实施性培训计划、大纲.要按规定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新开办的职业(工种)均应在开班前及时报批;常设职业(工种)应于每年一月份报批
3、要严格按照实施性培训计划、大纲组织教学,不准擅自缩短培训时间和删减培训内容,降低培训质量
4、实施性培训计划(见附表1)主要包括:(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达到相应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其中包括理论水平和技能水平);(2)培训期限;(3)课程设置和要求;(4)培训计划表;(5)使用教材名称及版本
5、培训大纲主要包括:(1)说明:①课程的性质和任务;②教学的基本要求;③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2)课程内容:①教学内容;②教学要求;③教学建议
(二)教材的使用根据培训目标,要使用国家和我省统编培训教材;若无统编教材,培训机构可按照培训大纲编写教材,经相关部门审定后使用
(三)制定课程表根据实施性培训计划,由教务负责人制定出课程表,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并向任课教师和有关人员下达,任课教师和有关人员应根据教学进度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
(四)制定授课计划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前一周,按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出授课计划,报教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制定教案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提前准备好教案,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题、目的与要求、教学形式和方法、课题难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