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按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是指涉及我局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本着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系统开展培训
第五条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初中以上学历;(三)送培单位正式职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职教处副处长和安监室副主任,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多元处主管施工的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室,安监室,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职教、建管、多元处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在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施工人员培训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第2页共7页(一)负责审核汇总培训计划;(二)负责选定培训机构;(三)组织审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以及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1、附件2)编制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四)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五)负责局外施工企业和局内辅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施工人员的发证工作;检查、监督运输站段施工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第八条各成员部门职责:(一)建管处: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提报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职教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