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林地转让协议书(集合10篇)林地转让协议书第1篇一、转让林地简况: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xxx自然村
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574
9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东:南:西:北:二、转让期限租期为柒拾年
自xx年六月一日至xx年六月一日
(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三、转让价款xx年六月一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
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2/17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
(有待见面商议)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六、乙方责任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
不得越界开发,在3/17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