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它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大问题
因此,发展党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
这是我们现阶段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207-212页,共分为六章内容: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第三章是预备党员接收;第四章是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的转正;第五章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第六章是附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57-167)(一)申请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
强调十八岁,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同样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才能对申请入党这样的行为有自我决定的能力
(因此,在学校在发展学生党员要注意这一点)(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57)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2、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党支部、培养人)培养教育、定期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考察,培养人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同时集中短期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学习《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知识,未经培训者一般不发展入党
(三)确定发展对象(158)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报机关工委(党委)审批
(审批批复后申请人才可填写志愿书,党支部做好下面有关工作才可开会吸收预备党员)
(四)吸收预备党员1、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159)政审的主要方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