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合同甲方:乙方: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以下简称甲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收款银行:联系电话:为做好小区的建渣清运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小区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现就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如下: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二、清运范围:**项目居民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外围商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1、清运地点:**项目指定建渣堆放处。2、清运时间:建渣装载、清运时间为每天18:00-06:00。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本协议下的建渣垃圾清运费为¥55元/m'(含税单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3%)。2、结算方式:以车量方(乙方每次清运建渣时须通知甲方现场查看并拍照与清运记录统一存档),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上期服务费用。如乙方不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收款银行:用户名:卡号: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运。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建筑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渣、漏渣、虚报”等不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协调建渣清运总费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白天装载晚间清运。3、乙方每次清运不得有“虚报”现象,清运完毕后需清运现场打扫干净。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建筑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6、乙方如遇建渣池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周。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8、乙方应将装修建渣清运到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如因乱倒建渣引起有关部门的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乙方在建渣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保证建渣清运车、清运过程、建渣倾倒点符合“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要求。乙方人员在建渣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及任何因垃建渣清运、倾倒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及投诉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甲乙双方杜绝偷盗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将当事人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责任和损失。11、乙方应落实项目建渣池修建工作,现场打围包装尺寸、大小可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而定;建渣池能够确保堆放期间开、关正常;材质可采用砖墙、彩钢、钢铁架、尼龙滑轮,较厚木板等进行包装,四面必须围合不能在视线观望下可见。12、乙方应清理建渣场所有建筑垃圾(包含装修垃圾)。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没有履行建渣清运工作,或建渣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建渣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扣除该车次建渣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八、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九、附则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