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
前期物业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2物业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行为
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证明及签约主体证明文件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服务经营方式分为包干制、酬金制等,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与按照规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的,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不得随意变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开发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住所地:由枚编:3乙方(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住所地:由枚编:营业执照证书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区域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区域基本情况第一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