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星凯龙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拿地)合同范本【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附件5(B)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适用共同拿地合作开发)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_月_日在市签订:甲方: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在上海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及商业资源,与乙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甲方愿与乙方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本协议项下项目
2、乙方是在市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意在市区依法通过出让方式联合甲方取得约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土地”)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项目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1
1项目土地概况:位于—市区,东至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约亩)
土地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1《土地红线图》
约W%,建筑密度W%,绿化率上%,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预计在年—月_日前以净地挂牌出让
2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暂定名为“红星国际广场”,计划规划为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第二条合作的前提条件2
1乙方承诺在年____月____日之前(最晚应在年月____日之前),负责协调和配合政府完成土地的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促成项目土地按照以下要求达成公开出让条件:(1)项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具备本框架协议第一条的控规指标;(2)项目土地为净地,即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或附着物全部拆迁安置完毕;(3)项目土地可作为独立宗地挂牌可以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合作方式3
1在项目土地达到公开出让条件后,甲、乙双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