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X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3、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4、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职工协商代表;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1页共17页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企业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