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小编整理]村党支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村党员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决定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制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村委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自己的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四、搞好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负责村干部和村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搞好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支部书记职责负责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具体职责是: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并结合本村实际,全面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负责召集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三、与各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四、负责组织好“三会一课”,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正常的党内生活制度,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五、负责搞好“一班人”的思想工作,团结一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第1页共7页支部大会制度一、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每个党员要接受支部书记指导。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人员,在讨论和研究有关工作时,可邀请村委非党负责人参加。三、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与会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作出表决时,获得应到会议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四、支部大会主要讨论预备党员吸收、转正,选举支委会成员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支部大会有权否决支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五、经集体讨论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对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和党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评议活动。二、民主评议,支部可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分组讨论评议,总结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需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答复。三、在评议支部的同时,可依照干部的德、能、勤、绩,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四、对党员按新时期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档次,进行民主评议。五、对评出的基本称职干部,要制定帮教措施,对不称职干部和不合格党员按上级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第2页共7页必须报经镇党委同意。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命令、指示和支部决定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三、民主生活会应认真准备,召开日期应提前三天报告镇党委,会议由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四、对民主生活会中所反映出来的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属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应按规定程序交有关部门查处。五、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五天内向镇党委汇报。“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意见,安排支部工作计划。三、党支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