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大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定期对接触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易制毒化学品须专人、专柜管理、单独建立使用台帐
4、部门领导无权决定易制毒化学品的挪为他用或调用
5、一旦发现易制毒化学品遗失或偷盗、或数量、不符时应立即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查询
6、过期、失效或闲置准备废弃的易制毒化学品一律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7、对人体有害的易制毒化学品、酸碱及有毒气体等的操作,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私自保存或擅自带出单位
9、部门和个人不得借入或借出易制毒化学品
10、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专项保管人员是否失职进行监督
1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备案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12、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公司后,必须由专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14、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流程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
1-苯基-2-丙酮第1页共2页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
n-乙酰邻氨基苯酸8
邻氨基苯甲酸9
麦角酸*10
麦角胺*11
麦角新碱*12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第二类1
哌啶第三类1
甲基乙基酮4
盐酸说明: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