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
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
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篇: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四、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第1页共7页和买卖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七、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八、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