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试行《火灾间接损失额计算方法》的通知发文部门:发文时间:1992-11-06法规类型:公安法规发文文号:公通字[1992]151号实施时间:所属行业:阅读次数:301失效时间:所属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我部制度了《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现印发给你们,从1993年1月1日起试行把火灾间接经济损失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是火灾统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掌握火灾情况,准确反映火灾危害,提高社会消防意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全面理解其精神实质,熟悉掌握火灾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法和具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广泛开展对《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和《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的宣传教育,使有关单位和人员正确对待火灾统计法规,如实地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火灾统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认真核实每起火灾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实统计填报,坚决防止少报、漏报的现象,维护火灾统计工作的严肃性。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告我部消防局。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为了做好火灾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工作,根据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法。1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范围1.1因火灾停工、停产、停业(以下简称三停)造成的经济损失1.1.1发生火灾单位造成的三停经济损失。1.1.2由于使用发生火灾单位所供给的能源、原材料、中间产品等造成的相关单位三停经济损失。1.1.3为扑救火灾所采取的停水、停电、停气(汽)及其它所必要的紧急措施而在直接造成有关单位的三停经济损失。1.1.4其它损失。1.2因火灾致人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1.2.1处置费1.2.1.1医疗费1.2.1.2死亡者生前住院费(含抢救费用)1.2.1.3死亡者直系亲属的怃恤金1.2.1.4死亡者家属的奔丧费1.2.1.5丧葬费1.2.1.6其它费用1.2.2.工作损失价值1.2.2.1住院和出院后仍需继续养伤期间的歇工工资(含护理人员)1.2.2.2伤亡者从前的创造性劳动的间断(含护理人员)或终止损失工作日造成的经济损失1.2.2.3接替死亡者生前工作岗位的新职工培训费用1.3火灾现场施救及清理火场的费用1.3.1各种消防车、船、泵的损耗费用以及燃料费用(含非消防部门)1.3.2各种类型灭火剂、物资的损耗费用1.3.3各种类型消防器材及装备的损耗费用1.3.4清理火灾现场所需全部人力、财力、物力的损耗费用2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公式:M=A+B+C式中:M:火灾间接经济损失额(按工业产值计算);A: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B:因火灾致人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C:火灾现场施救及清理火场的费用。2.1因火灾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经济损失A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A=a1+a2+a3+a4式中:a1:发生火灾单位造成的三停经济损失;a2:由于使用发生火灾单位所供给的能源、原材料、中间产品等造成的相关单位三停经济损失;a3:为扑救火灾所采取的停水、停电、停气(汽)及其它必要的紧急措施而直接造成有关单位的三停经济损失;a4:其它损失,主要指由于火灾造成三停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罚款,以及由于火灾后果造成对农田、水产养殖业等污染的损失。2.2.1三停经济损失a1、a2、a3的计算方法2.1.1.1对工矿企业、商业部门三停经济损失a1、a2、a3的计算方法损失额(元)=上一年工业产值(元)/职工总数×年法定工作日×三停职工总数×三停时间(日)上一年的工业产值可从发生火灾单位查得,对于生产正常的工矿企业、商业部门取发生火灾时的上一年度的工业产值或营业额;对于生产处于不正常状态的单位,上一年处于停产、停业或半停产、半停业状态的单位,取发生火灾时上一个月的工业产值或营业额;对于已验收完毕具备开工、开业条件未投产的单位,按单位设计能力的工业产值计算。2.1.1.2对于电力生产部门三停经济损失a1、a2、a3的计算方法损失额(元)=平均电价值(元/.小时)×少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