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讲话稿推进干部工作法治化形成选人用人新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党
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建设法治中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这就需要我们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培养选拔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强的干部,努力形成依法依规选用“法治型”干部的新常态
一、增强法治思维,改进党管干部方式选人用人权,是党最重要的执政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必须旗帜鲜明地摆在干部工作各项原则的首位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明确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个人认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需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名义,一味固守与法治要求不相符合的一些老习惯、老做法;另一种是打着推进法治进程的旗号,削弱、淡化、反对党管干部的原则
这些偏颇的认识和错误的做法,正需要我们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手段来纠正和改进
一是坚持三个统一,确保认识不偏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同样,在干部工作中,党的领导与选人用人法治化并不矛盾,为干部管理立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是对党管干部原则的法律认定和确认;依法选举任免和管理干部的法律法规,是对党管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干部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党管干部是前提,是基础,不能动摇;法治是工具,有效地保障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走样、不偏移;民主是手段,目的是为了更加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