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第一节现金内控制度第三条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四条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六条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七条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八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十条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十一条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及时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十三条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十四条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十五条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
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
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