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现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卫妇幼〔2016〕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建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的实际行动,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实力和实际情况,3月底之前,每个县均要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红头文件上报至妇幼科备案)
二、对照标准,努力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挽救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生命的“堡垒”和“屏障”,生命所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已经建成的各级“救治中心”要对照相应的标准,逐条完善,逐项提升,确保硬件过硬,技术设备达标,功能完善,运行通畅,真正担负起“救死扶伤、力挽狂澜”的重任
正在筹建的县级中心,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运行,确保救治中心全面达标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两个标准进行自我提升,3月底将提升整改报告上报妇幼科
各县建立的中心,也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提升任务,县卫生计生委要适时进行达标验收,并把结果报市卫计委妇幼科
三、完善救治网络,畅通绿色通道发挥救治中心的最大效能,重在完善救治网络,畅通救治绿色通道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要依据医疗救治的相关规定,结合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制定市级转诊救治网络和流程,市卫计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形成市级救治网络体系
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的转诊救治网络体系
确保在2018年前,形成分级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