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讲座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三部法律合为一部(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共分三编: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部分129条,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
合同法是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有许多立法条文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接轨,很多方面也与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订的经济合同法大不相同
比如: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订本法
”这一条写的是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按传统的写法应倒过来写,因为我们一直强调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
诉讼中,我们往往提出要特别保护国家的利益,这种提法错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应当平等的得到保护,只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经济秩序,才能促进现代化建设
一、合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怎样理解这个概念
1、主体是平等主体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因为主体是不平等的,不属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但上级机关如去商店购买商品,这个主体是平等的,在这里不论是多大的机关也是平等的
2、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即哪些单位和个人能订立合同
自然人好理解,它是指有生命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依法成立,有财产、名称、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团体
目前,有些人难以分清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区别所在
前段时间,我看到一张名片,写的是×××厂长、法人,将个人与团体划等号,他本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即法律规定的不经授权就可以代表单位的人,法人代表既包含法定代表人,又包含委托代理人
主要是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他们没有法人资格,但必须依法成立
即要有营业执照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