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乐制度对乐舞创作的作用在中国古代社会,礼乐概念具有着非常宽泛的内涵,它涵盖社会的风俗习惯、观念、名物器具、典章制度以及个体的行为规范、道德教化等各个方面,几乎囊括了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中国古代文明重要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标准
完整的礼乐制度始于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周土朝的统治者以“礼”来约束个人及社会行为,规范统治秩序;用“乐”来感化人心,使人认同社会的宗法等级制度,并在一种礼仪规范中遵循社会道德和秩序,维护社会的人伦和谐
而周代又是我国古代乐舞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期,特定的礼乐制度必然会对乐舞的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的形成中国古代“礼”和“乐”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的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在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过程中形成了对鬼神、祖宗和氏族英雄敬畏和尊奉的一种礼俗
《礼记礼运》中“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播黍掉豚,汗尊而杯饮,赘俘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的记载,便是古代最早的礼乐仪式
随着社会的小断发展,以礼祭上天、以礼奉祖、以礼奉神、以礼娱神的礼俗活动逐渐融入到民族的风俗习惯当中,从而建立起了人与人之问、人与社会之问的一种原始的伦理道德观念,这可以说是中国礼乐文化的雏形
到了夏商时期,阶级社会开始形成,原始的礼俗活动逐渐融入到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其内容也增加了上卜、尊卑、雅俗、左右等等级观念,用以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神之问的矛盾冲突,并逐渐与社会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宗教法律、哲学思想等结合在一起发展形成了“礼制”制度
由于商朝后期暴政统治对传统礼俗的践踏,使得西周土朝一开始便企图用一种民族化、人性化、制度化的形式对社会的人际关系、礼俗风尚进行改革
为了加强政治统治,周土朝的统治者们在“分邦制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从而形成了一套颇为完善的礼乐制度,并推广为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用以维护社会秩序
从此,“礼”和“乐”相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