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团队,调动师生员工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激励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科技引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主要包括科技获奖、学术论文与专著、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科研平台等
第三条学校科技奖励采用现金奖励,由科学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科技获奖奖励第四条学校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按表1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按奖励金额的1/N给予奖励,其中“N”为学校在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中的序号,或者署名单位为学校的完成人员在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排序中的序号
表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获奖类别奖励金额(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300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00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90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80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70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60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50国防科学技术奖特等奖40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被推荐申报国家奖的其他项目国防奖20;省部级科技奖1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限40岁以下青年教师)3(注:国家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给予奖励;省部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防一等奖给予奖励
)第六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3配套;获得陕西省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1
第三章学术论文与专著奖励第七条学校署名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论文,按表2标准给予奖励
表2自然科学类论文奖励标准论文类别论文分类奖励金额(万元/篇)第一类《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50第二类我校为并列第一单位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