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专题学习提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
下面围绕党章的历史沿革、十八大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从党章修改看党的群众路线三方面内容,作学习汇报
一、党章的历史沿革党成立93年来,共产生了一个纲领,十七部党章
1921年党成立伊始,“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把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1922年党的“二大”,正式制定出了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党章,标志建党工作的完成
第一次明确了党的最低纲领是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还对党的组织工作、纪律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1923年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在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党员候补期和《党员自请出党》的规定
1925年党的“四大”,对党章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第一次规定了支部为党的基层单位,实行了党的总书记制度;还—1—强调了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1927年党的“五大”党章的修改工作,是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
首次明确提出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首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后来演变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1928年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党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到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
第一次增写了总纲部分,第一次确立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一次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重要的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