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专题学习提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下面围绕党章的历史沿革、十八大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从党章修改看党的群众路线三方面内容,作学习汇报。一、党章的历史沿革党成立93年来,共产生了一个纲领,十七部党章。1921年党成立伊始,“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把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1922年党的“二大”,正式制定出了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党章,标志建党工作的完成。第一次明确了党的最低纲领是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还对党的组织工作、纪律工作做了具体规定。1923年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党员候补期和《党员自请出党》的规定。1925年党的“四大”,对党章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第一次规定了支部为党的基层单位,实行了党的总书记制度;还—1—强调了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1927年党的“五大”党章的修改工作,是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是党的历史上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首次明确提出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首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后来演变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1928年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党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到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第一次增写了总纲部分,第一次确立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一次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重要的纪律载入党章。1956年“八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把“四个现代化”第一次写入党章,同时突出地强调了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个人崇拜;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写进了党章。—2—1969年的“九大”,产生了在“文化大革命”特殊背景下的党章,突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接收党员必须经过预备期等应有的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1973年党的“十大”制定的党章,沿袭了“九大”党章的内容和结构,删去了有关林彪的内容。1977年“十一大”党章,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设立纪委,重申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恢复了党员预备期。但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彻底纠正了“九大”、“十大”以及“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1987年“十三大”,对党章的一些条文进行了修改。如增加差额选举,取消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的规定;规定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和作用,决定国家机关不再设党组。1992年党的“十四大”党章,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对党组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设党组。—3—1997年党的“十五大”党章,最重要的修改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2002年党的“十六大”党章,明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把入党基本要求中“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改写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同时在党章中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