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建立汉朝之后颁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萧何为适应新形势依照秦法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秦律相同,源于李悝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曹魏《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曹魏政权的法律
魏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曹魏》、《曹魏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曹魏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颁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始了
当时司马昭命贾充、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始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验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