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名词解释:1
五听:五听是西周时期创立的审讯方式
就是采用察言观色的方式进行审讯,进而判断受询者的供述是否属实的一种方法:“辞听”,通过观察,发现其言辞供述的虚假或矛盾;“色听”,观察其面部表情的变化;“气听”,观测其呼吸及心跳的反常表现;“耳听”,观察其听觉的失常之处;“目听”,观察其眼神或目光的反映
五刑:中国古代的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剕、宫、大辟
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文景时期改革刑制,标志着奴隶制五刑开始向封建制五刑过渡,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三赦三宥:三赦三宥是西周时期的刑罚适用制度
三赦指:对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的耄耋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痴呆者等三种人的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宥指:对不能正确识别犯罪客体的误伤、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的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等三种违法行为,可以给予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宥处理
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断狱”
是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出的一种断狱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的根据,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使用法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过渡形式
秋冬行刑: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
这一制度源于先秦,受德刑时令学说的影响,该学说为汉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根据,认为人2/21们的任何行为都要符合天意,刑杀若不在秋冬进行会触怒天神而遭惩罚
同时,秋冬行刑制度也考虑了不误农时的因素
亲亲得相首匿:创立于汉朝的刑法原则
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或作证
至唐代时发展为同居相隐原则,扩大了相隐的范围
八议:创立于曹魏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