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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CRS对国人的5大影响编者按:5月19日财政部等六部委终于出台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平台一并上线
该《管理办法》主要解决的了针对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谁来报、报谁的、怎样收集和报什么这四个问题
本期华税为您解读该办法对中国人带来的核心影响
谁来报确定的是《管理办法》下履行义务的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而怎样收集取决于《管理办法》下具体的尽职调查程序,报谁的和报什么则是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税务机构与其他国家(地区)进行交换的实质内容
换言之,《管理办法》所管理的尽职调查之目的,就是明晰谁的身份,以报送谁的涉税信息
一、中国人也可能受到调查中国税务居民和非居民皆可以在金融机构开设、持有账户
CRS意义下只收集和报送非居民(或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控制人的)涉税信息
税务居民身份有别于国籍,因此中国公民可能是非税收居民,也可能同时具有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身份
根据我国税法,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其他组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在海外居住的中国华人华侨的身份很可能被确立为非税收居民,但他们又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持有账户,从而面临信息被收集、报送的局面
已经在我国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华侨华人,如果该账户存在境外地址、电话等非居民标识,账户持有人需配合金融机构确认其是否为非居民
对于确认为非居民的华侨华人,金融机构将收集并报送账户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交换给税收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的,相关账户信息将不会收集和交换
同时,如果华人华侨为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