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实施细则(2011修订稿)考核指标考核要点评分细则扣分及扣分理由得分一、履行教育工作职责(9分)1、党委、政府制定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认真抓落实
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文件多个,文件精神落实好记2分,一般记1分,较差记0分
2、建立党委、政府定期议教制度和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指导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分)①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议教1次以上,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议教2次以上,并印发会议纪要记1分,达不到记0分
②县级领导干部均定点联系学校,为学校解决了实际问题,群众反映好记1分,一般记0
5分,较差记0分
3、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编制、经费等条件,督政督学效果①督政督学已形成制度,效果好记1分,一般记0
5分,较差记0分
②为教育督导机构解决了编制,预算了经费,任命了干部好
(2分)记1分,达不到记0分
4、建立教育工作激励制度,党委、政府定期对重视和支持教育发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分)达到要求记1分,达不到记0分
5、建立健全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分)达到要求记2分,达不到记0分;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6分)6、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效果好
(2分)①达到要求记2分
②未建立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或未建立县直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7、完善涉校检查准入制度,杜绝各部门到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达到要求记2分,达不到记0分
款行为,依法收缴的罚款全额上交财政用于教育
(2分)8、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