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号召,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员工出差原则:公务出差,定任务、定地点、定时间,完成任务按时返回,不得绕行
出差期间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宴请、游览和与工作无关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出差包括省内跨地市、地市内跨县、县内跨乡镇及省外公务出差;以及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各类培训和工作借调、交流等出差
本细则特指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务差旅活动,因公出国有关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杂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按各职级标准凭有效票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改签费或退票费凭有效票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或凭有效票据报销
2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移动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所属各市分公司、山西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七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八条员工出差应在OA办公系统发起“员工出差审批单”,审批权限如下: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一般员工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省公司各部门(中心)正职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省公司总经理审批;省公司各部门(中心)副职出差,由各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各市分公司一般员工省内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批;各市分公司一般员工省外出差时,由部门(中心)正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