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持中央和外省市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或代理人组织部办公室认真查验并开具准确、规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转到相应基层党组织1(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注:市委组织部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大楼1116室咨询电话:0518-85814522持权限党委为党员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或代理人组织部办公室认真查验并开具准确、规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外地或外单位党组织2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一、转移基本原则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4、离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