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安编号:Kbp-013安全工程技术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企业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成达如下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签订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本协议约定服务的项目类型□A、安全预评价□B、安全验收评价□C、安全现实状况综合评价□D、开采设计□E、安全专篇□F、初步设计三、协议内容项目名称:1、乙方按规定,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提供安全工程技术服务,并按程序完毕有关工作
2、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款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安全人员进入现场,实行有关工作
3、乙方在进入现场实行工作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出具汇报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准时出具汇报,则出具汇报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60天(若同步签定多种项目的,则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依次提交汇报,每一种相对独立的项目工作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准期向乙方提供编写汇报所需的文献和资料(2)准时支付费用,,逾期每天应支付费用的3%违约金
(3)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对应的办公条件
(4)不得宴请或馈赠礼口、礼金给乙方人员,并杜绝其他干扰工作公正性的行为,否则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责任(1)准期向甲方提交汇报
(2)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3)减少防止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项目汇报一式肆份
五、保密事项乙方严格对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波及技术的情报和资料保密,如因乙方泄密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为分别如下:A、安全预评价服务费(大写)元,¥元
B、初步设计服务费(大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