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运送货品协议当事人:托运人(如下简称甲方)搬运人(如下简称乙方)兹经乙方事先出示汽车运送营业执照,并到场估价,填妥搬运作业估价单(如附件),双方同意根据估价单内容,使用合法营业货车,签订搬家货运协议条款列明如下:第一条搬运时间:年月日时抵达起运地点搬运,现定于年月日时完毕搬运
第二条搬运地址:起运地址:;迄运地址:;乙方需依甲方的指标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第三条:搬运费:1、采包价方式收费,总金额人民币元
2、采车次方式收费,每车次人民币元,预估车次次,视实际运车次数计算费用,但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3、采车次方式收费的,乙方应按车辆的容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满载方式进行
第四条1、乙方方应依本协议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规定任何附加费用
2、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乙方的过错无法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单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五条搬运费缴付方式:签约时预付定金人民币元
余款人民币元,于搬迁作业完毕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签发收据给甲方
第六条:1、使用车辆及电梯运送货品,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
2、电梯的正常使用应由甲方事先确认
第七条1、乙方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导致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过错所导致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甲方应于搬运完毕后三日内告知乙方,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毕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乙方
3、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1、甲方提交乙方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珠宝、宝贵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宝贵物品时,除甲方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乙方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
但乙方有故意或过错的,不在此限
2、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品及危险物品
第九条乙方因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