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协议(一)用人单位(甲方):地址:员工姓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协议》的附件,具法律效力
详细变更内容如下:1、第条项变更为:2、第条项变更为: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变更劳动协议(二)甲方(现劳动协议主体单位):(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劳动者):(如下简称乙方)丙方:(原劳动协议主体单位)(如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协议作如下变更:一、原劳动协议主体变更为新的主体为:二、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三、本协议书经甲、乙、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丙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变更劳动协议(三)甲方:乙方:为构建友好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就原《深圳市劳动协议》未明确事项作如下补充阐明,甲方申明此《深圳市劳动协议补充协议书》是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并非企业强制性行为
第一条:原《深圳市劳动协议》第四条劳动酬劳第二项所述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决定的
若员工为甲方管理人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保证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原则,初始工资额为2500元/月,考核工资及绩效工资根据现实体现核定,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原则工准的80%计算;若员工为甲方的一般工人,则其每月工资为其实际计件数量的合计值,即计件工资
第二条:企业按年度支付员工工龄赔偿金,是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的一种奖励,该赔偿金的数额在工资表中按月分摊显示,集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