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场地租赁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租赁协议的详细状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到达协议并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1
1甲方将由家村工业园的厂房(如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为2200平方米(地面上第三层厂房平和六、七层办公室400平)1
2本租赁物采用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2
1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5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种月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附随义务3
1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实状况(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附厂区布局图和实物照片为准)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实状况承租
2有实际负荷36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甲方负责把电送到厂房内为止)
3有正常自来水供生产使用,水压需到达4MPA以上
4有可以正常使用的电梯以及办公用水、用电
5排污管道能正常、畅通
6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7除乙方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外,上述其他配套设施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甲方怠于承担维修责任,乙方可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每月20号将水、电费用告知乙方,乙方于每月25日付款,甲方应提供收款发票复印件3
8甲方应协助乙方需要办理企业所需的多种证照及资质,并提供所需材料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4
1第一年租金为壹拾玖万元,第二、三年租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2每年支付期为在下一年度前两月付次年租金,每次交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