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消防法与职业道德1、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工程类别制度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未经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消防验收上述工程以外的工程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情形法律责任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行为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消防责任事故罪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