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镇卫生院协议管理措施一、总则1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协议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协议风险,增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保证协议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本管理措施的合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大沙卫生院名议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等合作的所有协议
医院协议管理的内容包括: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监督和协议档案管理等
二、职能部门协议管理的分工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协议进行分类,授权有关部门对协议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协议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详细负责的协议业务为:(一)人事科负责医院人事协议、劳动协议的管理;(二)设备管理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协议的管理;(三)财务科负责资金业务往来协议的管理;(四)后勤科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凭赁、物资采购等协议的管理;(五)药剂科负责药物、试剂采购等协议的管理;(六)医政科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技术征询、技术服务等协议的管理;其他未列明的协议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有关科室管理
三、协议签订与履行的管理1
医院所有对外协议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保证医院的合法权益
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协议签订过程中履行如下职责:(1)负责审查协议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
详细包括:A
重点审查确定的协议标的与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状况等;B
从事协议项目的资质证明等;C
协议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
必要时规定协议他方提供重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有关来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2)负责起草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