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协议【篇一: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协议编号:出质人(甲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电话:质权人(乙方):济南市历城区鲁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企业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为保证(如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如下称主”协议)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乐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质押应收账款一、甲方以第项约定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
(一)甲方的下列应收账款,详细信息如下;(二)
二、本协议所称基础交易协议是指作为应收账款发生根据的协议
三、上述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甲方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其他权利和利益一并质押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有关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甲方陈说与保证一、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反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协议约定的)限制;甲方从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甲方在该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设定信托等)
甲方应保证应收账款不超过诉讼时效
应收账款项下若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保证并维持该担保的价值及持续有效性
二、甲方保证基础交易协议项下的商业活动在甲方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基础交易协议合